室內氡及其子體控制要求
全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GB/T 16146-2015
代替GB/T 16146-1995
于2015-06-02發布
于2016-01-01實施
以下為具體內容
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B/T 16146—1995《住房內氡濃度控制標灘》。本標準與GB/T 16146—1995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標準名稱改為《室內氡及其子體控制要求》。一將原標準中
的“住房”改變為“室內”,使標準適用范圍有所擴大。但是明
確了本標準只適用于室內氡及其子體所致公眾照射的控制。
——新標準分別依據ICRP第65號出版物(1993)以及ICRP關于
氡的輻射防護聲明(2009)給出了室內氡及其子體的劑量約束值
和室內氡濃度的控制值。并將氡濃度控制值的表述由年均平衡當
量氡濃度改為年均氡濃度。
——室內氡濃度控制要求分別以目標水平和行動水平給出,給出
的數值與原標準相比有所降低,與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和衛
生組織的*新要求一致。
——增加了年均氡濃度的測量和估算方法。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輻射防護與核安全學所、復旦大學放射學研究所、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監督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尚兵、卓維海、崔宏星、孫全富、陸有榮、劉建香。
本標準于1995年*發布。
室內氡及其子體控制要求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室內氡及其子體的控制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室內氡及其子體的控制。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GBZ/T 182室內氡及其衰變產物測量規范
3.術語和定義
室內indoor
人們生活、工作、學習、社交及其他活動所處的相對封閉的空間,主要指住宅、幼兒園、學校以及院等室內場所。
氡radon
一種由鐳原子衰變產生的原子序數為86的元素,是一種無色、無味的放射性惰性氣體。
注:自然界中有3種氡的同位素,室內氡僅指其中的同位素222Rn
氡子體radon progeny
氡的短壽命衰變產物,主要包括釙-218(218Po) ,鉛-214(214Pb)、鉍-214(214Bi)和釙-214(214釙)。
氡濃度radon concentration
CRn 單位體積空氣中氡的放射性活度。
注:單位為Bq·m-3。
氡子體α潛能濃度potential alpha energy of radon progeny
CP 氡子體α潛能是指氡的子體完全衰變到210Pb<不包括210Pb的衰變)所發射的α粒子能量的總和,單位體積空氣中氡子體α潛能叫做氡子體α潛能濃度。
注:單位為J·m-3。
平衡當量氡濃度equilibrium-equivalent radon concentration
Ceq 氡與其短壽命子體處于平衡狀態、并具有與實際非平衡混合物相同的α潛能濃度時氡的活度濃度。
Ceq 與各子體濃度的關系可近似用式(1)計算:
注:單位為Bq·m-3。
平衡因子equilibrium factor
氡的平衡當量濃度Ceq 與氡的實際濃度CRn 之比,用符號F表示,即F=Ceq/CRn
年均氡濃度annual-averaged radon concentration
采用1年的累積測量、連續測量或用季度測量均值經季節修正得到的年平均氡濃度。
注:單位為Bq·m-3。
季節修正因子seasonal correction factor
在同一測量地點,氡濃度的季度均值與年均值的比值
劑量轉換因子dose conversion factor
暴露量與有效劑量之間的轉換數值。
注:單位為mSv/ (Bq·h·m-3或mSv/ ( J·h·m-3)。
目標水平target level
對新建建筑物室內氡濃度設定的控制目標值,用于對新建建筑物的室內氡濃度所致持續照射的控制。
行動水平action level
為已建建筑物室內氡濃度設定的采取干預行動的水平,用于對已建建筑物的室內氡濃度所致持續照射的干預。
4.室內氡及其子體的控制要求
4.1控制指標
4.1.1室內氡濃度的控制值
對于室內氡濃度,優先使用以下的年均氡濃度控制值:
a)對新建建筑物室內氡濃度設定的年均氡濃度目標水平為100 Bq·m-3。
b)對已建建筑物室內氡濃度設定的年均氡濃度行動水平為300 Bq·m-3。
4.1.2室內氡及其子體的劑量控制值
當室內氡濃度達到或超過}l.l.l的氡濃度控制值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氡及其子體濃度對相關所致年均有效劑量的估算(參見附錄A),并對劑量估算結果應用以下的劑量控制值:
a)對新建建筑物室內氡及其子體設定的有效劑量目標水平為3 mSv;
b)對已建建筑物室內氡及其子體設定的有效劑量行動水平為10 mSv。
4.2控制措施
4.2.1為使新建建筑物室內氡濃度不超過目標水平,事前應做好建筑物選址和地基選擇工作。必要時應對建筑物地基及其附近的地下水源進行氡含量的測量與評估,高氡地區還應采取防氡設計。新建建筑物應使用放射性核素含量符合GB 6566和GB 50325要求的建筑材料和裝修材料。
4.2.2當新建建筑物室內氡濃度超過目標水平時,應在社會、經濟和技術等條件許可下,盡可能采取適宜的、簡單可行的補救和防護措施,使室內氡濃度降低到目標水平以下(見B. l)。
4.2.3當已建建筑物室內氡濃度超過行動水平時,應采取必要的補救行動和防護行動,以盡可能地降低室內氡濃度、減少可能受到的照射劑量(見B.1)
4.2.4對于年停留時間較短的非住宅類高氡場所,除了采取降氡措施以外,還可以通過控制人員的停留時間,減少吸人氡及子體受到的照射劑量(見B.2)。
5.室內氡濃度的測量
5.1室內氡濃度的測量參照GBZ/T 182。
5.2為獲得與年均氡濃度接近的結果,應進行3—12個月的長期測量,已排除月份和季度變化帶來的影響。
5.3小于6個月的測量,其結果需要進行季節修正計算見式(2):
式中:
CRn,a 氡或氡子體的年均值,單位為Bq·m-3;
CRn, i 第i季度的氡或氡子體的濃度均值(i=1,2,3,4),單位為Bq·m-3;
Fi 季節修正因子(參見表C)
5.4不能長期測量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測量頻率或者對季度的測量結果按照5.3中所描述進行修正,以反映季節變化的平均值。理解修正因子可選用當地實測結果;如無相關資料,則需參考附錄C中的建議值。
附錄:以圖片形式附上,取自*標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