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家都知道個人劑量計一種用來測量每個受核輻射照射的工作人員在工作時所受輻射劑量的儀器。它能有效的檢測核輻射,幫助人們在工作的時候避免受到核輻射的傷害。但是個人劑量監測是需要按照法規實施的,下面是其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放射工作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和*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安排本單位的放射工作人員接受個人劑量監測,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外照射個人劑量監測周期一般為30天,*長不應超過90天;內照射個人劑量監測周期按照有關標準執行;
(二)建立并終生保存個人劑量監測檔案;
(三)允許放射工作人員查閱、復印本人的個人劑量監測檔案。
第十二條個人劑量監測檔案應當包括:
(一)常規監測的方法和結果等相關資料;
(二)應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劑量和調查報告等相關資料。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將個人劑量監測結果及時記錄在《放射工作人員證》中。
第十三條放射工作人員進入放射工作場所,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正確佩戴個人劑量計;
(二)操作結束離開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工作場所時,按要求進行個人體表、學教|育網搜集整理衣物及防護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監測,發現污染要及時處理,做好記錄并存檔;
(三)進入輻照裝置、工業探傷、放射治療等強輻射工作場所時,除佩戴常規個人劑量計外,還應當攜帶報*式劑量計。
第十四條個人劑量監測工作應當由具備資質的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承擔。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審定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衛生部組織實施。
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審定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和衛生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職業衛生標準、技術規范開展監測工作,參加質量控制和技術培訓。
個人劑量監測報告應當在每個監測周期結束后1個月內送達放射工作單位,同時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按規定時間和格式,將本行政區域內的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數據逐級上報到衛生部。
第十七條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衛生部擬定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審定程序和標準,組織實施全國個人劑量監測的質量控制和技術培訓,匯總分析全國個人劑量監測數據。
如果您想了解個人劑量計的話,可去愛儀器儀表網,那里有多種型號的劑量計,產品原裝進口,歡迎大家登錄www.xc172.com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