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細顆粒物(PM2.5)自動監測儀檢定規程》地方計量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并對面向全國的計量機技術機構、科研院一級相關的行業企業征求意見。
該規程主要起草單位為浙江省計量科學研究院。該規程為初次發布,根據JJF 1002《*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矩》進行編寫。
據了解,該規程適用于基于微量真的天平法或β射線法,測量范圍為(0~1000)μg/m3且標稱采樣流量為16.67 L/min的細顆粒物(PM2.5)主動監測儀的初次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查看。
PM2.5自動監測儀是指選用微量振蕩天平法或β射線法自動測量空氣中細顆粒物(PM2.5)的質量濃度的儀器,適用于公共場所環境及大氣環境的測定,還可用于凈化效率的評估剖析。
其工作原理為PM2.5主動監測儀以穩定流量抽取環境空氣樣品,樣品采集系統將顆粒物進行切割分離并輸送到測量系統,樣品測量系統對PM2.5顆粒物樣品進行測量,并進行對測量結果進行剖析,*后由顯示系統輸出測量結果。
針對于PM2.5主動監測儀的實際情況,該規程參考了該規程參考了GB/T 31159-2014《大氣觀測術語》、HJ 653-2013《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 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和HJ 93-2013《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等標準相關內容。
此外,遵照遵從JJF1071-2010《*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的要求,此規范架構上包括封面、扉頁、目錄、引言、范圍、引用文件、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附錄幾個部分。